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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是去图书馆看书的,五点半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就下班了。然后我觉得现在回家的话没意思。然后去我们那边的滨河公园球场打了一会儿篮球。之后我去公厕洗了一下脸。正打算回家的时候看见了一辆崭新的摩托车。车况不错,我挺喜欢那辆摩托车。然后坐在摩托车上在镜子面前。把自己的头发打理了一下。正准备起身离开的时候,摩托车的主人来到我身旁跟我说你喜欢这辆摩托车吗?我说,嗯,之后他就说。那咱俩换你手里的手机和再加400块钱。咱俩就做交易。他跟我说你买不买,我说我买。但是请你告诉我摩托车是谁的?是你的还是别人的。他跟我说是他自己的,家里没人。最近手头有点紧。我都快没钱给这个车里加油。所以只能。低价卖给别人。他跟我是同校的,他是一名初三的学生,我是一名高二的学生。在清明放假前我才知道这辆摩托车是从当地的刑警楼里偷出来的。然后我就开了两天。不久后就把,摩托车寄存到我的一个朋友家里。我的那个朋友瞒着我把我的摩托车给卖掉了。价格是1500块钱卖给了别人然后在他手里的买主,被公安局的人抓了。然后我们就开始进了公安局。摩托车的车主是一位公安局的门卫。现在,物物归原主了。可以,减轻我的惩罚吗?

其他 2019-04-07 19: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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