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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7年9月有起交通事故,法院判赔偿1万,我先还了5000,隔了半年多,然后每个月按能力还,500,现在他要求我一次还,我还不了,他就让法院冻结我银行卡,我工资卡被冻结就无法取钱还款,这样逾期,他会不会在告我不还钱,我该怎么解冻,因为我没有不还钱,只是按月还

其他 2019-06-10 17:2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强制执行。
  • 讼时效是两年,欠条还款期限到期后两年内你都可以向法院起诉.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2年,你可以现在再向他所要一次(最好以书面形式)可以邮寄送达,并保存好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但如果起诉,一般是到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时效到2012年1月8日
  • 1、有借条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并申请法院对借款人的工资账户采取保全措施(冻结措施)。
      2、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可以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起诉前,情况紧急的,可以先申请法院对工资账户进行保全冻结,然后,再准备材料起诉;另一种情况是,在起诉被法院受理后,申请法院对被告的工资账户进行保全冻结。
  • 法院冻结银行卡是因为银行卡的所有人有未履行的法院判决或者负有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
    如果需要解除冻结,需要还清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经法院核实后,才可以解除冻结。法院要依法定程序才能冻结诉讼当事人的银行卡,不能随便冻结别人银行卡,更不能冻结与案件无关的其它人的银行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你好,可以执行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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