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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个门面,是前租户在房东允许的情况下,转让给我的,我给了前租户转让费和剩下截止到6月18号的租金。然后根据房东的要求,在三月份跟房东签了6月19号到明年6月18号的租金合同,预交了20000的房租,剩下的五万房租于今年6月18日之前交,还交了房东3000的押金。门面三月份跟前租户签下来的,截止到6月18号。跟房东的合同从6月19号开始到明年的6月18号。现在是四月份,我想在和房东的合同生效之前不租了,房东可以退还3000的押金和我预交的20000房租吗

其他 2019-04-09 20: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可以退还,不过可能会有违约责任,合同如何签订?建议您来电联系我
    【追问】违约责任一般都是押金不退吧,预交的房租是应该退还的吧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预交的房租是可以退换的,但是押金可能无法退换。但是您所说的押金是什么性质的呢?如果押金是用于担保到期完整返还房屋的话,这是可以退换的。因此您现在还没有开始使用房屋,房屋没有损害,所以是需要退还的,但是如果押金是为了订立合同的而缴纳的,那不能退换。请问这个押金在合同里面有说明吗?建议您方便的时候与我取得联系,我帮您看一下合同,并与对方协商,尽力维护您最大的合法权益。来电咨询免费。
  • 你好,协商不了,可以起诉。
  • 你好具体要看合同约定的条款
  • 您好,是什么原因不打算继续租房东的房屋
    【追问】因为经营范围的限制,导致我们在这里经营不了,属于超范围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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