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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辽宁人,老婆是河南信阳。我们俩有结婚证,孩子的独生子女证。没有离婚。现在他又在河南老家。跟一个离婚男人,并且又生了一个孩子。但不知道他俩有没有拿结婚证。可以告他重婚罪吗?还有孩子的抚养问题?

离婚 2019-04-12 09: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妻子有可能构成重婚罪。他在与你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其他男子生育了小孩,如果他们是以夫妻的名义在一起居住共同生活。那么他们就构成了重婚罪。你与你妻子生育的小孩,无论是否离婚,不带孩子一方都应当付抚养费。
  • 可以报警,属于事实重婚
  • 可以报警,属于事实重婚,对于和别人生的孩子与你无关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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