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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新增一批短期零部件加工业务,需要招8个临时工,工作五个月。面谈130元/天,其他什么都不管,但是这样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吗?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需要交保险之类的吗?怎么运作公司能节约开支?

其他 2019-04-17 16: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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