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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方2014年认识,我是福建,对方是浙江2015年因为男方年龄未到没领结婚证,但是生了第一个女儿(已经上我家户口跟我的姓),因男方家庭不同意所以没有办婚礼,在我怀孕后他被我父母叫回去,之后对我的怀孕不闻不问,过了5个月,被我叫过来在我这工作直到生产,他给他父母说是女儿他父母不管,之后他回去一年,没付过任何金额,大的孩子一岁了去找他,我承担生活大部分金额,一起生活到他过来我这边,在我家结婚了,并领了结婚证,商量好要第二个孩子的时候,从去年8月份离开到现在,中间10月份过来谈离婚,我提俩个孩子的抚养费他说没钱没工作不给,我打算起诉他并争取2个孩子的抚养权。想要离婚,目前第二个快生产,等生完处理这事,请问是否可以

离婚 2019-04-13 21: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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