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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离婚可以要求对方付医疗费吗?需要一些什么?

离婚 2019-04-15 10: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规定: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只要你们还是夫妻,离婚证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还没有下来你们就还是夫妻,对方就依然有抚养的义务!所以你可以要求支付医药费。
    即使是离婚国家也有规定: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您好,具体什么情况?为什么要求支付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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