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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我承包(承包就是我只有八年的使用权,不是所有权,行车证和营运证都是公司的名)了一台出租车,之后雇佣了一个夜班驾驶员(经过公司审核,并通过公司正规渠道上的监督卡),夜班开车出现了事故,法院判决十日内出租公司给伤者赔偿两百八十万,我和夜班驾驶员负连带责任,这个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也没明确说明赔偿比例

其他 2019-04-15 17:2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雇主应当承担全部的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 连带责任就是三方共同承担280万元赔偿金,没有说明赔偿范围可以按照三方过错自行协商分配责任,协商不成也可以上诉要求自己只承担多少比例
  • 你好,连带责任,就是要求共同承担。
  • 你好,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 你好,建议让律师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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