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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在北京一家火锅店当厨师,我是2013年7月28号入职的,于2019年三月离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用人单位不给我发1.2月份的工资,我这边的证据有1,2月份的工资表,然后是平时的一些工作记录,还有因为我们是每月工资打卡,我这边可以提供六年的发放工资的记录!用人单位不给我发工资的理由是没有经过他同意就离职,因为我18年底口头上提出过离职,老板只是用没有找到合适人而搪塞我,一直拖到19年我出于无奈就自己离职。希望你们能帮到我讨回我的血汗钱!谢谢

其他 2019-04-18 11:1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拖欠工资可以提起 劳动仲裁及 相关诉讼,涉及其他争议,可一并主张。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用人单位在此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
  • 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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