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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合同期4月月底就满了,公司现在以本人不适合此岗位的理由要求本人自行申请离职,如果本人不申请自动离职,那这个情况公司会赔偿给我吗?没有触犯公司任何规章制度,因为合同期4月31日,求解答

其他 2019-04-18 15: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首先,公司要求你们自动离职就已经触犯了劳动法,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因为公司原因需要裁员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达成赔偿协议。 所以如果要求你自离,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另外补充一点,公司要求你们自离的原因是: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员工自动离职,公司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就你的情况来看,如果公司辞退将会有一笔不小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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