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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租了一个商铺,租金已经给房主咯,合同上写的是(该房出租使用性质是商业用房),我去办证的时候环保局说那个门面不能做餐饮。不给办证。我能要求房主退租吗?

其他 2019-04-26 10:0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租期到期后没续期,承租人继续居住,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双方之间形成不定期租赁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2、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3、所以你可以要回半个月的房租和押金。
  • 房东知道你租房的时候房屋的用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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