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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前妻离婚超过3年以上,之前的离婚协议书上不需要我承担子女的赡养义务,但是之前的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现在几年后女方想向法院起诉我要求承担起子女赡养义务。这个法院会受理吗?我需要怎么样?

离婚 2020-07-28 12:2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对方向法院起诉支付抚养费的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立案的。建议及积极应诉
  • 对方有权随时要求变更或增加抚养费,法院会受理的。但法院是否支持,要看具体情况。
  •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愿协议离婚并对夫妻合法的财产进行财产分割,离婚后一年内如果一方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进行分割财产。
    可见,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协议提出诉讼,法院可以受理,超过一年时间法院将不予受理。
    法院在受理后查明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如胁迫、欺诈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法院对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将不予支持。
  • 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如下:第十三条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n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五条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n第十六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 您好,如果被起诉,积极应诉,以免利益受损
  • 您好,孩子的抚养义务属于法定义务,协议约定的该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建议您积极应诉!
  • 法院会受理,你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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