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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8月在老家河南与卖家谈妥购买其一套一室半的房改房(房子属单位产权,当时卖家以七千五买下)。双方同意以六万成效,我即付订金一万。卖家承诺十月初交付。此房传言要拆迁,此事买卖双方都知情,并无异议。9月30号,双方在见证人见证下签署买卖协议,签字按手印,卖家收款后打收条,并将当时其买下该房的七千五发票给了我。10月5号,卖家在听说该房屋附近同面积房屋以更高价卖出后便单方面悔约,说协议无效,拒交钥匙并扬言要让其高龄母亲住入,我无奈之下只好在房门上加锁,当晚卖家即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来砸锁,并说该房屋其妻子未签字,不能生效。请问,协议是否合法,如果合法,面对卖家的无理取闹我该采取什么措施保护我的权益。谢谢。

其他 2011-10-26 16: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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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搞清此房的产权是否完整,如有单位的产权,买卖须经单位同意。夫妻共同财产应经双方同意才能处分。即使合同无效对方也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返还你房款后还应对你适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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