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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妈在绿化栽种做事,今年六十多岁了,没签合同,做事那天摔到了,挺严重的,脑出血,脑水肿,嘴巴破了,缝了六七针,脸也肿了,腿和膀子有淤青,送到医院去在重症监护室里面4~5天了,现在转到普通病房,那边老板第一次交了6000元医药费,第二次交了一万医药费,请问后期的调养费,精神损失费,补偿费,护理费,生活费等这些他们绿化老板会给吗?这种情况如果鉴定伤残等级是几级呢?

其他 2019-04-22 21: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明确老板是什么身份,代表个人还是代表单位。就我个人初步判断是代表个人,那么不适用劳动法调整,没建立劳动关系。那么与老板之间形成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雇佣关系,雇员受伤,雇主承担全部责任,如是劳务关系,首先划分双方责任,根据损失大小按责任比例承担。伤残等级要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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