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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保险公司上了一个多月班,当初交了五百块钱押金,说离职的时候可以退还,我现在想离职了,请问我怎么办?五百块钱还能退给我吗

其他 2019-04-25 11: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收取的押金应当退还的。
  • 您好,押金是应当退还的。
  •   单位扣押金是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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