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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号入职,到今年2019年3月公司才开始缴纳社保。期间员工单方面签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方面一直没签,合同也没给我们。我可以要求今年3月之前的保险赔偿吗?合同这块公司的做法有问题吗?保险赔偿的话,我的情况该怎么计算呢?

其他 2020-02-04 22:4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社保不属于商业保险,没有保额,也不是理赔。社会保险是属于参保人基础生活的保障,同时也减轻了单位用工风险。所以社保没有理赔和保额的说法。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新的参统单位(指各类企业)单位缴费费率确定为10%,个人缴费费率确定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及以个人形式参保的其他各类人员,根据缴费年限实行的是差别费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劳动者,缴费基数在规定范围内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必须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了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的缴费义务;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
  • 社会保险和理赔保险:社会保险的主办单位是人社局,理赔保险的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社会保险是具有福利性质,理赔保险是商品
    社会保险里的医疗保险没有年龄与身体健康限制,理赔保险则规定了一定的条件,特别是身体健康状况
  • 没买保险,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未给劳动者购买保险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您好, 1. 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合同”,但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对方应当对您进行赔偿。您可以详细和我描述一下您的工作年限、工作情况等具体情况。 2. 如果没有交社保,您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单独要求赔偿可能有点困难,自己没有补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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