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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庆阳某公司就职,3.17日下午18点左右在上班期间房东打电话核对公司宿舍电费(公司让房东联系我)因要抄电表爬到3米左右窗台上去看,结果防护栏断裂不慎摔落,导致第四腰椎粉碎性骨折。前期手术费用5万多余,公司前期垫付3万3,房东支付3千。术后私下商讨公司不愿承认工伤,(公司没有要求签署工作合同,也没有买保险)要求返还前期垫付费用。还要求签署还款协议,现公司拿有部分缴费单,导致医院出院发票到现在也没开上。本人家是异地,现在公司不愿承担费用还要求返还,发票也无法开。无法回家休养本人家属现异地照顾我也无法工作没有收入。本人望公司承担,医疗费用,看护费,误工费,还有二次手术费用等,因受伤时间处于工作期间,核对回收电费也以交付公司,完全处于给公司办事。现腰椎植入5根钢钉以卧床休养1月多后续还要休养数月才能基本正常行走,但因背后钢钉缘故不能大幅度弯腰用力影响很多,身体受了很大的伤害今后的生活也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即便是看起来和正常人无异但还是不能和正常人一样弯腰或者久坐久站。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先到那个部门受理?

其他 2019-04-30 07: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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