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有两次婚姻,第一次离婚协议规定“离婚赠予资产账户可以使用,将来作为遗产转给女儿”。第二次婚姻也有过离婚经历并在离婚协议中说明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第二次婚姻离婚后买房一处,之后复婚,又购置住房三处,所有购房资金均为第一任丈夫赠予账户资金,现在因第二任丈夫家暴(在抚州曾经报案)离婚,第二任丈夫是抚州人,要分我的财产,这里说明,我在抚州购买房产两处,他强行要求在不动产证上署名并占50%份额,现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顺便说明,和第二任丈夫婚姻期间,没有用过第二任丈夫一分钱,结婚前2年共同生活的生活费基本由我付出。

离婚 2019-05-09 20:2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