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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娘家拆迁房子我也有套房子,要是我跟他离婚,这算不算共同财产?

拆迁补偿 2020-08-24 16:3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他不是安置对象、购房没有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产证无他名字,房子不是共同财产。
  • 你老公如不是拆迁安置对象,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并不是说提出离婚的一方需赔付另一方所提出的赔付要求,在我国法律上只存在上述过错方需赔偿无过错方情形。
  • 您好!根据你的描述,拆迁款是否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要区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你分得的补偿款是娘家的房屋拆迁所得,所得拆迁款就是你的个人财产,因为你娘家房屋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拆迁补偿不改变原有财产的性质。如果你想用该钱款买房屋,你需要证明补偿款与购房款是同一笔钱,那样购买的房屋还是你的个人财产。第二种,如果拆迁款是你个人名义获得的补偿钱款,因为这笔钱的获得发生在你们婚后,所以,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展开您好!根据你的描述,拆迁款是否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要区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你分得的补偿款是娘家的房屋拆迁所得,所得拆迁款就是你的个人财产,因为你娘家房屋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拆迁补偿不改变原有财产的性质。如果你想用该钱款买房屋,你需要证明补偿款与购房款是同一笔钱,那样购买的房屋还是你的个人财产。第二种,如果拆迁款是你个人名义获得的补偿钱款,因为这笔钱的获得发生在你们婚后,所以,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就算你用此款购置房屋,也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是你娘家拆迁获得的相应补偿款,收起
  •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你们可以问我
  • 你的房子如果是在结婚前购买的,不算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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