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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在威海威高交了一年多的保险,之后中断了2018年底到现在又在潍坊潍钢交了四个多月的保险现在如果生育还能报销吗

其他 2019-05-15 15: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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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育保险(maternity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2)费用凭据  2.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生育险报销标准:  职工符合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限额支付,其中,在规定限额以内(含限额)的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实际费用支付;超过限额的部份由个人自负,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向个人收取。文件规定:生育医疗费有:  (一)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限额,标准为5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  (二)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  1、顺产: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2、助娩产: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80元;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5、住院人工流产术:三级医院58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390元;  6、门诊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180元、二级医院150元、一级医院130元。  职工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分娩、流(引)产费用低于定额标准90%(含)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90%低于100%(含)时,按定额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00%低于150%(含)的部分,个人自负30%,医疗机构负担3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0%;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负30%,剩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  (三)产后访视费单次限额,标准为15元/人次,累计限额30元。  报销期限: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  符合条件即可办理,马上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 注意
    1、想要享受“生育险”报销和生育,那么你需要连续缴费一年左右(大部分省份的规定,部分省份可能略有不同)。需要注意的是要连续一年,中间不能间断。
    2、生育险报销的是分娩时的费用,孕期检查的费用是不包括在内的,不过检查费用可以刷医保卡。生育险的报销也对分娩医院有要求,报销金额也不一样。
  •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产前检查门诊费用报销,必须女方有生育保险(请汇总一次申报完毕以免遗漏,其责任自负)  所需材料:  1、女方《医疗保险手册》(蓝本) (原件及首页复印件)+I)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诊断证明需有孕周数)  4、医疗费用原始收费凭证(收据)  5、医疗保险处方底方  并由单位填写《生育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将产前检查的所有收据和处方对应并按日期顺序排列粘贴其后,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于生产后三月内向医保中心申报(每月20日前)。手工报销,不用报盘。  二、生育津贴支付  (一)、所需材料:  1、《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埠职工须提供《北京市外地为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或女职工引、流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属剖腹(宫)产,一定要记得按难产填写生表一,并增加15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6、《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外埠城镇职工)原件及复印件;如工作居住证在产假期内到期,请务必先办续签,再去申领生育津贴。否则生育津贴只能领到工作居住证到期日,而且当时无法办理,区社保还要向市局备案,手续很麻烦,以后即使居住证续签了,也无法补领剩余的部分。  7、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特殊情况还需(如在校期间办理的身份证)还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8、《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一式两份);  9、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时间:每月2-25日。  (三)经办流程:参保单位持以上材料每月2-25日报社保经办大厅二层支付部(一层大厅现场取号),当月最后一次申报生育津贴时,还需上报《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一式两份)。符合享受晚育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生表一》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的盖章。  (1)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生表一》。  (2)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生表一》(一式两份),携带男职工的《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和以上相关材料报四险支付岗进行人员登记。  注:表中单位负责人、填报人、联系电话和填报日期必须填写完整,如有涂改,请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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