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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个情况我前面想学舞蹈去了一个舞蹈学校然后我没钱报名里面的负责人就跟我说可以分期还给我说了很多很多好听的话叫我分期付款然后她带我分期但是我一分钱也没看见签了一些什么什么合同然后给我拍照片第二天我不想学了一我就去给她说我不学了她说不可以已经分期了就不可以不学这样我在哪里呆了一个月我还了5000多快钱。后面我又去找她说我不学了她不同意然后我就没去学钱我也没还现在他们打电话给我说还钱当时她跟我说贷了18800现在叫我还。我不知道怎么还我没读过书不懂名字都勉强能写现在这些是朋友帮我写的!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9-09-01 02: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别人欠当事人钱,但是没有偿还能力,可以通过调查确认是否属实,如果确实没办法还钱,可以与对方协商还款计划,如果对方有能力还钱而恶意逃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偿还。
      在催还欠款时,应该注意几个问题:
    借款是否合法,因为法律只保护合法的民事行为;
    借款是否有证据,包括借条、证明,如没有证据,要尽快收集和固定证据;
    借款的诉讼时效,还款日期等等。
  •   买卖双方未签订合同(应该是书面合同 )的,所欠债务有法律效力。
      买卖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根据的,实际上在双方间成立的是一种口头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口头形式签订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合同,因履行口头合同而产生的债务当然也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
      《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   购买商品和劳务的一种付款方式。买卖双方在成交时签订契约,买方对所购买的商品和劳务在一定时期内分期向卖方交付货款。每次交付货款的日期和金额均事先在契约中写明。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是指在合同订立后,买受人按照合同约定分期向出卖人支付价款。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本质特征在于,买受人不是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而是按照约定期限分批支付价款,这是判断某个买卖合同是否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主要依据。  但是否只要付款是在不同时间段的买卖合同就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这涉及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分期”的理解。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分期”,指的应当是分几个不同期限,例如,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合同款项分十二期付清,每期于每月最后一天付清,从签订合同的当月开始支付。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所分期之“期限”的特点是确定能够到来的,这就区别于“条件”。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征:标的物的先行交付性。分期付款买卖是“物先交付型”买卖,即出卖人将买卖标的物一般在买受人第一次支付价款时即刻交付给买受人;价款的分期给付性。买受人的价款是按一定的期限分阶段支付的,即买受人在占有标的物之后,需分两期以上的次数支付价款,否则则不属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一种,是指与所有权保留这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详言之,就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买受人虽先占有、使用标的物,但在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特定条件成就之前,出卖人仍保留标的物所有权;待条件成就后,再将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 您好,建议您报警尝试可是否能以诈骗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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