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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事业机关退休工人,不幸去世,平时每月领工资3100元,请问丧葬费如何计算?

其他 2019-05-12 08: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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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退休去世丧葬费的问题,例如: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关于退休去世丧葬费的问题, 按《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但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政策。退休费用已经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但各地规定不一,且差距较大。如湖北省规定丧葬补助费为州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一次性抚恤金为州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10个月,遗属生活补助费为最低生活补助费;四川省规定丧葬补助费按全省上年职工平均工资4个月计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退休职工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退休金8个月计发。  涉及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退休工资是一种口语,一种泛称。现在企业退休,按月领取的是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领取的是退休费。至于在职时交的钱叫养老保险费(不少地方,机关事业单位是不交养老保险费的),生活中往往通称为交养老金。加职工养老保险,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才能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计发养老金的时候,不是“返还”这样简单的概念,而是根据参保人的全i部缴费年限、每年的缴费基数、何时参加工作、何时开始缴费、退休年龄。当地历年全省或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历年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多种因素来计发。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你们当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之前就参加工作,认定了连续工龄的人,还有过渡性养老金)。
  •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丧葬抚恤费标准的通知》:(1)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其丧葬费由1600元调整为3200元;一次性抚恤费标准,企业职工(不含退休、退职人员)为所在市、县(区)上年度在岗职工10个月平均工资,退休(含退职)人员为所在市、县(区)上年度10个月平均基本养老金。(2)在职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后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由其所在单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退休(含退职)人员非因工及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其退休前所在单位按原资金渠道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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