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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衡阳市开车出路口的时候与运营并且逆向行驶加闯红灯的电动车相撞,造成乘坐电动车的乘客小腿一侧骨折需住院开刀治疗,交警判定我负次责,需3万左右的医疗费用。我车险买的是全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垫付医药费10000元并告知我,垫付的交强险我要承担30%,其余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部分我还要承担30%。这个合理吗?

其他 2019-05-06 11: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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