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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二十年前向私人借钱一万元,法院判决书也下达了,没有偿还,现在法院又执行了,并切还双倍的利息,我能还吗、

离婚 2019-05-09 16: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欠款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如果确实没有能力还款可以直接跟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争取降低利息或者分期给付的方式来还款。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欠债不还构成诈骗罪。
  • 你好,需要按照判决书执行
  • 欠款是需要偿还的,一时还不了的话,可以跟对方协商申请分期或者延期还款,否则有可能被对方起诉留下不良信用记录。
  • 需要按照判决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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