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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怀孕七个月及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从事夜班,且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多少个小时。

其他 2019-05-08 15: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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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怀孕7个月以上的妇女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并且应当在劳动时间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工时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休息日最低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工作时间延长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你们到劳动监察大队可以投诉单位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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