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妈骑电动双轮车,绿灯情况下直行被一辆汽车撞到至膝盖半月板破裂,动了手术,我妈的双轮电动车被鉴定为机动车,但无牌无证,现在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了,给我妈订了三分责任,我感觉不公平,追尾不是后车的全责吗?我妈双轮电动车违法违章你可以处罚,但是不能跟交通事故混为一谈吧。请问一下律师这种事情交警做出的判罚合不合理。

其他 2019-07-24 05: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违章,交强险范围内保险公司都会赔,视情况(无照驾驶、盗抢车辆、故意)可以向致害人追偿。
    所以只要没有法定保险公司追偿的情况,最终都是保险公司赔付。
    车辆的商业险会有更多的违章理赔限制的。但是交强险里限制较少,即使有上述三种限制,也是保险公司先赔付,后追偿。
  •   一、交通违章行为怎样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超载或超员: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的,一律处500元罚款。  对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超速: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东莞违章期间继续驾车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  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  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改装或者应该报废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一律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使用伪造驾驶证: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记满12分继续驾车:对机动车驾驶人记满12分继续驾车的一律处800元罚款。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肇事后逃逸: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机动车驾驶扣分新规定  一次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一次记6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一次记3分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一次记2分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一次记1分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不按规定会车的;  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 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1]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的定性。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再次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予以确认,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4.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可以申请复议。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