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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给孩子改名字还要什么手续

离婚 2019-09-19 19: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 改名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监督下 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理由要充分 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姓名申请材料:1、本人或者父母申请; 2、户口本。 3、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变更姓名审批程序:申请→ 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 审批→办理 变更姓名审批时限: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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