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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是父母付的,但是房产名字写的儿子和儿媳的名字,如果跟父母闹矛盾,父母有权收回房子吗?或是有权把首付要过去吗?

离婚 2019-05-14 16:3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父母没有权利要回房子。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依登记为准,房产名字写的是儿子和儿媳的名字,一般是属于儿子和儿媳所有,父母无权处分。对于首付,一般来说在交付之前是可以要回的。但还需要了解具体情况后才能判断,建议您来电详谈,我会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父母在婚前给儿子和儿媳的首付款并登记在儿子儿媳的名下,视为对子女的赠与。赠与合同的撤销权需要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可以行使,现在无权撤销。
  • 您好,买房时父母付的首付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但是房屋登记在夫妻名下,父母不能要求分割财产,只能根据转账记录等要回首付款。
  • 你好,这个是要进行区分的。
  • 您好,您可以要求双方签一份借条,但是父母是无权直接收回房子的。
  • 您好,请问关于该房产您父母当时有没有什么意思表示呢,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具体情况您可以来电详谈、尽可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您好,首付款是父母支付的,如果没有明确的协议证明这个款项是父母赠与孩子的,那么父母是可以主张要求儿子媳妇归还首付款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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