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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结婚证,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办离婚

离婚 2020-03-28 12:3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随时可以办理协议离婚 。
  •   一、没有结婚证,如果同居关系起始于《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之前,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法院可以受理;如果同居关系是起始于《婚姻登记条例》颁布之后,法院则不会受理,双方可以协商自行解除同居关系。  二、主张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法律不予支持。  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须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另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而本提问的情况还不存在婚姻关系,如果有损害侵害行为,建议主张民事侵权赔偿较为有利操作。
  • 1、不管你是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还是到法院起诉离婚:都必须有结婚证。区别只是: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是双方同时到场、带去2人的2本结婚证。到法院起诉离婚时,由一方起诉、带一本结婚证+离婚起诉状+起诉的原告的身份证就行了。
    2、结婚证丢失:可以补办。带上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从单位或村委会或居委会开证明信,到原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查阅婚姻档案,调出档案后就可以按婚姻登记档案补办结婚证。如果民政局的婚姻档案转到了档案馆,应先到当地档案馆查阅档案、复印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后再到民政局补结婚证。
  • 离婚时结婚证丢了: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根据以上规定,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这个没有时间限制,随时都可以的。
  • 没有时间限制,离婚方式有两种:1、协议离婚,2、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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