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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审理期间法院动用债务人资金给个别债权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其他 2019-07-23 23: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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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债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型:  1、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    2、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    3、破产宣告前发生的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    4、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    5、票据出票人被宣告破产,付款人或者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向持票人付款或者承兑所产生的债权  由此产生的债权如果不能作为破产债权,付款人或承兑人便会受到损失。为避免此种情况发生,付款人或承兑人便要对票据进行严格的审查,这必然造成票据支付的延误,从而影响其流通性,这样将给经济造成很大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因此将付款人或承兑人的债权作为破产债权,是为了维护票据作为无因证券的地位,保障付款人或承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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