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提供什么材料

债权债务 2019-11-23 0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是指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有义务履行清偿债权人债务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上述两部法律规定了债务人作为破产申请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两种不同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的是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的破产主体,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除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外的其他企业法人申请破产的主体,主体不同,适用的法律当然不同。  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主要有以下依据:  
    一、债务人作为民事权利的主体,通过破产还债体现其对自己所有财产的处分权;  
    二、债务人申请破产,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也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还有利于债务人的职工利益。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简言之,凡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能提出破产申请。  债务人作为破产主体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书,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  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2.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  根据司法解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3.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  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在这里,法律对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只规定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并不意味着在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破产原因的事实构成只有一项。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事实属于企业内部情况,债权人通常无法确知,因而不应要求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加以证明。有鉴于此,破产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债务人应当自受理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果债务人确实不具备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破产原因所要求的其他事实,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后,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新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