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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首付买房,房产是男方的名字,婚后还贷一直是用的男方工资,这个工资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装修是女方出资的,如果离婚女方能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

离婚 2020-01-03 01:4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分割
  • 你好 没有加名字就不是共同财产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以由父母出具赠与的说明,经公证处公证即可。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因此, 除非你能证明你父母援助你购房的钱是仅对你个人的赠与,否则,法院会认定为是对你和你妻子的赠与,一般法院会判决各占一半. 另外,如果能证明你的父母是借款(25万)给你们购房而不是赠与的话,则你父母出的25万为你们的夫妻共同债务,你们共同负担.但这种情况除非证据比较确凿,否则,可能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小)
  • 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女方会得到应有的补偿
  • 你好,婚后共同还货及房产增值部分、装修部分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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