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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7年入的股,我们是刚来的新店美容美发,没有签合同直接入的股,但是大股东不分红,每次都是拖很长时间,干了不到两年工资收入也比正常收入低,店里也一直在亏损没有盈利,我想要退股大股东不给钱不让退,而且我也没有签劳务合同,大股东在开店的时候保证的一些工资还有盈利都没有做法,而且经常联系不上也不在店里,我们的房租是半年一交,预交6个月的房租但是大股东挪用公款拿出去投资,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9-05-20 09: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1,没签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3,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4,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5,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6,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 你好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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