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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男朋友买了房,他首付的三十几万,贷款按揭七十几万,房产证上没写我的名字,现在我们准备结婚了,我会用心经营婚姻,但有时觉得世事无常,如果N年后万一婚姻发生变故,请问,首付的三十几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吗?婚后共同还贷的还贷款和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吗?每月还贷款如果老公承担大部分,是按夫妻二人还贷的多与少比例分割吗?我男朋友说带上房产证复印件和我去公证处公证,这样房子就有我的一半,请问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 2019-05-20 11: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前三十多万不是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加个名字也不能代表分一半,因为他有证据证明婚前三十多万是他出的而不是你们共同出的。结婚后你一分钱不还,你都可平半分共同还贷部分。加个名字能保证他一个人不能卖。
  • 可以在房产证上写上你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共同财产了。如果不写,结婚后,正好你上面所述,婚后共同还贷的还贷款和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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