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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公司上班九年!现在因为腿疼请假半年!但现在任然没好,医生建议还休息!但厂里不准假哒,鉴于此我想辞工!请问我辞工滴话厂里是否该给我啥补偿吗?

其他 2019-05-20 15: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您是什么工作?腿疼和工作相关吗?您辞职的话可能是没有补偿的
  •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则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应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和加班费,只要属于工资范畴的货币性收入,都应列入应得工资范畴。如对我的解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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