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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现有房贷未还完起诉离婚,房子不要的情况下我还需要还房贷吗

离婚 2019-11-19 08: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子,离婚时法院按以下原则处理:
    1、双方协商,协商一致,按双方协商方案处理。
    2、协商不成,但双方一致同意分割,且能共同确认房产现在价值,以双方确认价值为标准或者进行竞价,一方得房,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3、对房产价值协商不成,法院暂时无法分割,先处理离婚和其他财产,争议房产告知双方将来房产证办下来,另行起诉分割。
    上述分析供参考,需要具体帮助,建议带材料找律师具体沟通分析。咨询完毕请及时采纳结束咨询。
  • 该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无论由哪一方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均应由该方给予另一方房产价值一半的补偿。因此,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房产归属问题,该房产的分割并不困难。比如由一方取得房产支付对方补偿金并承担银行剩余债务即可。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而通过诉讼解决房产归属的,由于该套房屋虽然取得了房产证但尚未还清贷款,银行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故通常认为此种房屋属于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法院一般不会对房产的归属直接做出判决,而是判决该房屋归一方使用(通常是登记的产权人即借款人),并告知当事人在还清银行贷款,涂销抵押登记后再通过诉讼解决房屋产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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