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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刚结婚两个月,现在女方要离婚,他们没有共同生活过,请问彩礼给退吗?彩礼时父母付的,

离婚 2019-05-22 21: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当事人请求退还彩礼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属于法定情形的应该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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