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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妻子离婚好几年了还一直给他前夫来往,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给婚三年的了也没有孩子,女方姐把渣了,半年了都没有回过家里,要是回到家里做一回爱还的掏一回钱,你看看我们是夫妻关系吗?受法律保护吗

离婚 2019-05-26 0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 你好,有结婚证就受法律保护
  • 双方共同到民政局按法定程序办理结婚登记的,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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