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大家好,我和前夫是因家庭暴力,感情不合而离婚的,因暴力的原因,选择了离婚,离婚时他什么也不愿分给我,不想因为纠缠再承受他的暴力,我只带着两周岁的儿子离开投靠姐姐,四年后,即2017年5月初,姐姐让我打理的五金店关闭了,医生也说我六周岁的小孩智力开发跟不上同龄的小朋友,让我带去治疗半年,费用要六万多,当时我没什么钱,带着小孩那几年,他一分钱抚养费都没出,我就想小孩也即将读小学了,只能送回他爸家让他照顾,前夫生活条件比较好,当时想怕前夫不同意,我只好联系了孩子爷爷,让他帮忙接回去,我也用吃的哄小孩回去,虽然很舍不得,但儿子得读书,我在户口所在地没房子,没钱没工作也成了我跟孩子分开的最大原因,将小孩送回去之后,三个月后,我主动过去见了儿子,前夫让我将他带回家玩了四五天,因为小孩吃饭吃得地上有饭,我爸就骂了小孩,我看到小孩受气,之后不太敢再接回娘家,小孩也吵着要回爸爸家,暑假放假前,前夫又打电话让带小孩,开学再来接回去,那期间我刚好没上班就答应了,顺便让他给儿子伙食费,前夫一听到我向他提钱,第二天就说请人带,一百元一天,后来我打电话问他,他说不送过来,再过一段时间,我打电话说要见儿子,他说不给我见,要么他带不给我见,要么我带,他将不认这个儿子,因为他跟他前妻还生有个儿子,他因此有了二胎,居委会让他结扎,他就逼我去,说我不扎孩子上不了户口,还因为我不肯跟我吵了一架,后来还是我结扎了,就因为娘家穷我又没钱,所以他更不愿理解我,这两年他照顾小孩,也没让我给抚养费,小孩也不给我见,电话微信所有的联系方式都把我拉黑,小孩的爷爷和表婶告诉我,前夫又找了一个女人,对小孩很好,还让小孩叫她妈妈,我经常想小孩就彻夜的失眠,有时在姐姐面前安慰自己,我说只要小孩过得好,不见就不见了!所有人让我去告他,我什么都没有,我知道前夫吃软不吃硬,只能顺着他的话忍着不见小孩,我今晚又很想小孩,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5-23 16:0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探视权行使以及探视权受限的法律依据。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正确的行使权探视权,才能确保对子女健康的成长。如果一方侵犯另一方的探视权,协商不成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的。
  • 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抚养权,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来电
  • 1、如果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了,建议协议离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争取子女抚养权、要求抚养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依照《婚姻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有利于孩子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作出妥善的判决。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3、一方有家暴、虐待、重婚、遗弃、酗酒、赌博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刚刚的咨询问题,如果你们婚姻当中,存在小孩抚养的问题,想把小孩抚养权变更过来,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3)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5)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如果要去变更小孩抚养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
  •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案件起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佛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