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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电瓶车穿马路时被一辆闯红灯的小轿车撞了,造成软组织受伤及脚外伤,拍片下来没有造成骨裂,没有住院,回家后浑身疼痛好多天都不能动,医院开了15天的病假单,我在现公司工作了好多年,我申请的病假公司不扣我一分工资的。现在撞我的人买的是平安保险,保险公司人说他们只赔偿我前面三个月的平均工资减我5月份实际工资,而我5月份实际工资是一分都不少,而且因为前面请假后面回去后处理堆积的工资还加了好多班,加上加班费我的工资比4月工资还高好多。保险公司说那就按上海最低工资计算给我休息的天数费用。而且因为受伤我家孩子都没有人送去上学,我后面都是花钱请人接送,前面几天都不能动,还请了一个阿姨,这些费用保险公司都不赔偿。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谢谢。

其他 2019-05-31 10: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的薪酬所得是包括所有的在用人单位的劳动报酬收入你个人所缴纳的社保费用也应该计入薪资收入总和所以你的工资收入还是2411元。但是社保的缴纳应该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二部分的合计缴纳如果553元完全是社保的个人缴纳部分应该是合理的。用人单位的薪资待遇是超过2191元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违法。
  • 交通事故理赔,先应根据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并实际损失的票据,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如不能协商可起诉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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