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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实体样板房表示满意,与开发商签订订购协议。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格合同补充协议中有样板房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房的依据的说明。现在开发商实际交付的房子房型与实体样板房房型不同有,该如何维权?

其他 2019-06-06 1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另外应当视为要约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您的问题关键在于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对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是否具体确定其应承担适当的违约责任那也将很难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您表示购买房屋属于承诺。如果宣传资料很笼统开发商所写的“宣传资料不作为承诺依据”则不能使其完全免责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这种宣传您将不会购买该房屋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那么一般会认为你们双方对宣传资料做出了变更您提出向开发商购买房屋为要约。如果宣传资料内容具体确定。”所以开发商在合同中所写的“宣传资料不作为承诺依据”可能使其免责如果明确规定了不一致的内容对于您愿意购买该房屋有重大影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还要看你们的合同中关于宣传资料中的相关事项与宣传资料是否一致。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那么该资料一般视为要约邀请那么宣传资料应视为要约当事人违反的开发商同意出售为承诺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
  • 你好,房型跟样板房不一样是正常的,你当时购买的房子是几梯几户,上下对应的户型,应该会跟你说的啊,宣传图纸上,会将几种户型都告诉你的啊;需要协助,可以跟我联系。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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