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2018年6-10月份期间在上海某餐饮企业工作,期间工资一直发放的试用期工资,合法吗?2.期间没有缴纳社保我现在可以要求补偿吗?3.了解发现员工都没有给缴纳社保,投诉的话公司会得到处罚吗?谢谢

其他 2019-06-06 14:4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 当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受到侵害时,首先可以跟对方协商,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反映您的诉求和遭遇,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时提起诉讼。
  • 您好,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主张您的合法权益,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也可以去社保部门投诉,详情建议电询。
  • 你好,一般情况是可以的
  • 劳动仲裁举报解决维权要求
  • 你好,您可以向社保局举报。
  • 如果无法协商,需要人社局投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陇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