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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交通事故受害人,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对方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现起诉至法院,被告所有的法律文书都不来领取,法院要求我缴纳几百元的邮寄费用,我想咨询一下,这合理吗?这些邮寄费用应该由我出还是由被告出?谢谢

其他 2019-10-17 14: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对方不赔偿 :1、对方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其限额是医疗费1万元,伤残等损失1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该限额除非对方无责任,保险公司都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按责任主次承担;
    2、根据你所述,你的医疗费用、车辆损失费均可保险范围内承担,其他损失,有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可寻问律师根据你的情况计算一下,绝大部分损失都是保险限额内;
    3、对方不来处理,也不和你一起去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不与你协商,只有起诉,要么就自认了;
    4、车辆扣押一般十五天到三十天,如不起诉采取财产保全,交警队只有放车,你的损失不大,没这必要,可不用管,因为有保险公司赔偿;
    5、考虑到你的损失可能不多,建议委托律师与保险公司协商,或者让其写个起诉状,告车主和保险公司,由律师帮你计算损失,自己出庭应诉,一般情况这种案件不复杂,法院交的诉讼费是由你暂时垫付,最后还是车主来承担的;
  • 交通事故到法院起诉有哪些费用  交通事故到法院起诉,需要交诉讼费、鉴定费(诉讼前已经鉴定且对方认可结果的除外)。因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大部分都涉及到司法鉴定,而具体赔偿数额,如误工、护理、营养、后续治疗、残疾补偿金等费用都是依照鉴定结论计算得出的,因此大部分案件需要司法鉴定。而提起诉讼的通常又是被撞的行人,因此他们对大部门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也就是说他们需要通过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诉讼前已经鉴定且对方认可结果的除外),所以还要根据委托鉴定的项目预交鉴定费。最后根据鉴定结论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从而引起诉讼费用的变化。  诉讼费是按照我们提的金额计算还是按照法院判的计算。——诉讼费按照你主张的数额计算,就是你提的金额。因为只有你提出一个数法院才会去审理这个数额是否合理、合法,继而做出判决。如果合理合法就全部支持,否则就只支持合理合法的数额,而这其中的差额是不会退给你相应的诉讼费得,这也是所谓的诉讼风险。
  • 交通事故中,全责方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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