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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方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使我受了重伤对方不赔偿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双方当事人都没签字,上面有交警签字,我去法院起诉,法院说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用,就是废纸一张,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谢谢。

交通事故 2018-08-31 1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包括两种类型:


    (1)仅造成人员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2)仅造成财产损失但依法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私了”的道路交通事故


    2、不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包括:


    (1)仅造成财产损失但具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即对事故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且无能力赔偿财产损失在30万元以上的;


    (2)造成轻伤以上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3)未在道路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交通事故。


    (4)对于交通肇事后一方逃逸的交通事故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法没有明确规定。

  • 有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 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二是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二、如你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有异议),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三、当事人是否签字,对以后事故损害索赔都不会受到影响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怎么办,不用过多担心,对后期赔偿不受影响.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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