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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拍卖了一块法院委托拍卖的土地,拍卖成交确认书没有注明过户的税费怎么交,请问过户的税费由谁承担?

国家赔偿 2011-10-13 16: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每项税费的交纳主体都有法律规定,你只需要交纳买受方应当交纳的。
  • 具体请咨询房管部门。
  • 无约定的,由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人缴纳。 举个例子你能明白点: 假设一块地原始取得成本是50万,并办理了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证,经过若干年,土地增值至300万元,办了180万元的抵押贷款,再过若干年,抵押人没钱了,还不起贷款,经法院拍卖,拍卖所得为300万元。 那么: 买受人:交9万元的契税,持有期间还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抵押人:交15万元的营业税,交1.05万元的城建税,0.45万元的教育费附加,0.30万元的地方教育附加,交116.54万元土地增值税,扣除前述税款后,不考虑其他费用支出,利润为116.66万元,这个金额还需交企业所得税(税率25%)或者是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税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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