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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今年64岁,因胳膊脱臼去医院治疗,治疗过程中被医生造成第三根肋骨骨折,现在发烧肺炎住院了,我该怎么向医院索赔,有误工费,护理费吗?

其他 2019-11-18 23:5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依法向院方索赔医疗费
  • 误工费索赔,需要进行证据搜集: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二)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 二、误工费的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第50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 误工费包括两部分:
      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
      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
  • 因医疗损害而发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均可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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