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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建筑工人。在上班的是时候工地没有电了。老板叫我去把电接上。由于我不是电工。在接个过程中不小心钳子碰上了电。380V的电压当时就把我的双手烧焦,脱皮了。因为我们在工地上做活。没有书面上的劳动协议。我现在该怎么办。我这算公伤吗?能找老板陪我医药费吗?我现在还在医院里治疗。老板现在不出钱。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医生说我这算2级烧伤.左手有2根指头上的肉多数被医生刮去了.因为已经坏死.以后好了也有后遗症.我能找老板陪钱吗?如果他现在不在支付我现在的医药费.我该找那个部门讨个公道.朋友带问,在此谢谢了!

其他 2009-05-22 11: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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