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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共同居住人及其聘请的律师以外的其他人。对吗/

刑事辩护 2011-10-13 10: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按照规定,被监视居住的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被监视居住人如果要会见他人,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方能会见。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因此,您的说法是正确的。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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