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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王律师,抱歉麻烦您。我前年离婚了。结婚时共同名义买的房子,离婚协议房子归我,我支付剩余钱给前夫。但因为房子有贷款,目前无法完成过户,所以房产证还是我和前夫两个人的名字。我想问下1、这种情况如果贷款还清时前夫不配合我过户,我该怎么办,我还能否对这套房屋进行出售呢?2、房屋贷款当时是用前夫的卡办理的,现在我每月转钱到那张卡。前夫如果把钱取出未按时归还贷款,影响的是我的征信还是他的呢?

离婚 2019-06-17 02:1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法律要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钱律师提醒:结合您的描述,如果贷款还清时前夫不配合您过户,确实会对房屋交易造成不利影响,您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前夫履行离婚协议。 而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所以,如果您在协议离婚一年之后提起诉讼,要求前夫履行财产分割协议,前夫是无法主张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至于对征信的影响,关键在于向银行借款的借款人是谁。如果借款人中没有您,就不会影响您的征信。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建议诉讼
  • 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房产登记是夫妻名下,只要没做财产公证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 你好,具有到贷款银行变更还款账户。关于产权问题,如确实无法过户的,可以双方签订协议。
  • 你好,需要搜集证据证明起诉
  • 按照具体财产归属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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