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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目前在我名下有一个宾馆的营业执照。在2011年年初我已经在公安局签了委托他人管理协议。若宾馆出现着火、卖淫嫖娼等现象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是否需要付法律责任?

离婚 2011-10-13 19:0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情况有待进一步分析。
  • 有管理人承担责任,如你有过错需要承担过错责任
  • 你好,有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 你好!如果营业执照给别的经营者用,如果实际经营者侵权或者违约,自已很可能要当被告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 是有连带关系的!根据您的问题,建议您来电或qq,为您更为详细的进一步解答
  • 按您说的情况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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